存款保險?你一時半會還用不上它
5月1日起實施覆蓋99.63%存款人
存款保險條例“五一”正式施行出險后需7個工作日內賠付存款人
名詞
解釋
存款保險制度
指投保機構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制度。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
文/廣州日報記者李婧暄
昨日,國務院正式發(fā)布《存款保險條例》,該條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中國醞釀了21年之久的存款保險制度正式建立。根據條例,最高償付限額為50萬元,且明確7個工作日足額償付。央行測算,這一標準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分析認為,未來,銀行業(yè)的競爭將進一步加速,隨著隱性擔保的國家信用逐步讓位于銀行信用,中小商業(yè)銀行的競爭力將更多地取決于資本實力、經營管理水平、盈利能力、流動性等自身因素。
根據條例,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產中受償。央行根據2013年年底的存款情況進行測算,50萬元的償付上限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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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超50萬怎么辦?
國務院法制辦、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強調,實行限額償付,并不意味著限額以上存款就沒有安全保障了。條例規(guī)定,存款保險基金可以用于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也可以用于支持其他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對有問題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進行收購或者風險處置。
從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和地區(qū)經驗看,多數情況下先使用存款保險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對問題機構“接盤”,收購或承接其業(yè)務、資產、負債,使存款人存款轉移到其他合格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繼續(xù)得到全面保障。確實無法由其他銀行業(yè)金融機構收購、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償付限額直接償付被保險存款。此外,超過最高償付限額的存款,還可以依法從銀行業(yè)金融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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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存錢最安全?
專家為公眾如何用存款保險保障存款安全“支招”。
中國銀行[0.68% 資金 研報]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介紹,可以采用分散存款的辦法。比如300萬元的存款,如果分在6家不同的銀行每家存50萬元,那么按照條例規(guī)定,就都能夠享受全額保護。 (新華)
3 其他國家賠多少?
國際上,最高償付限額一般為人均國內生產總值(GDP)的2至5倍。以日本為例,2005年4月1日開始,日本全面恢復“存款限額保護制度”。如果儲戶的開戶銀行倒閉,無論儲戶存款金額高低,最多能從存款保險機構連本帶息得到1000萬日元的賠償(約為51萬元人民幣)。
50萬元最高償付限額,是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方面根據我國的存款規(guī)模、結構等因素,并考慮我國居民儲蓄意愿較強、儲蓄存款承擔一定社會保障功能的實際情況,經反復測算后提出的,這一數字約為2013年我國人均GDP的12倍,高于世界多數國家的保障水平,能夠為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護。同時,這個限額將根據經濟發(fā)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經國務院批準后適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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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時候有權要求賠?
條例明確規(guī)定存款人有權要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償付存款的情形:一是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擔任投保機構的接管組織;二是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實施被撤銷投保機構的清算;三是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對投保機構的破產申請;四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情形。為了保障存款人及時獲得償付,條例還明確規(guī)定,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在上述情形發(fā)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足額償付存款。 (新華)
三類情況保不了
雖然存款保險制度出臺,但存款保險條例只能對銀行破產情況下儲戶的存款起到保護作用,融360理財分析師劉銀平表示,以下三種情況卻“保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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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丟失
過去一兩年曾發(fā)生過多起銀行存款丟失案件,儲戶存款丟失是銀行內部信息系統(tǒng)、管理及監(jiān)管方面的問題,很多情況下都是銀行“內鬼”監(jiān)守自盜造成的,并非是銀行出現經營危機,更非銀行面臨破產倒閉。所以,雖然存款保險條例出臺了,但對儲戶存款丟失案件來說并無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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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理財產品本金虧損、收益不達標、變保險
如果銀行理財產品出現本金虧、收益不達標、理財變保險等情況,也不屬于銀行經營問題,這種情況下,存款條例對理財產品無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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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代售理財產品出現兌付危機、資金虧損
銀行通常會代售大量債券、基金、保險、信托等理財產品,如果此類產品出現兌付危機或是資金虧損,存款保險條例也是保不了的。
1993
我國首次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2004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wěn)定局開始起草《存款保險條例》。
2005
金融穩(wěn)定局透露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初步方案出爐,并獲國務院原則性批準。
2012
央行在報告中稱,“我國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已基本成熟?!?
2013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2014
央行在報告中稱,“目前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各項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
專家:
不會涌現存款搬家
中國人認為,把錢存銀行等于放進“保險柜”。有專家認為,存款保險制度出臺,老百姓的風險意識需要改變,但也不需要過于擔心。他認為,銀行可以倒閉,并不是意味著我國的大型商業(yè)銀行會倒閉。而且,最高賠付額已經涵蓋絕大多數客戶。
據了解,存款保險制度、最后貸款人安排、金融審慎監(jiān)管制度是金融安全的三道重要防線。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有利于維護金融安全與穩(wěn)定,提高銀行體系的穩(wěn)健性,增強各界對銀行業(yè)的信心。
“我國長期以來實際上對銀行業(yè)實施‘隱形擔保’,由政府對問題銀行進行風險兜底,不利于銀行業(yè)正常的優(yōu)勝劣汰,積累了一定的道德風險。”華夏銀行[0.54% 資金 研報]發(fā)展研究部戰(zhàn)略室負責人楊馳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存款保險制度推出以后,不會影響大部分中小商業(yè)銀行的流動性,更不會出現存款搬家的情形,但會督促中小商業(yè)銀行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提升服務水平。
楊馳認為,存款保險制度對于商業(yè)銀行的盈利影響有限。我國商業(yè)銀行2014年底存款總額98.34萬億元,以平均0.02%的存款保險費率來計算,收取的存款保險費率約200億元,僅占商業(yè)銀行2014年全年凈利潤1.55萬億元的1.3%,完全在商業(yè)銀行的可承受范圍之內,對盈利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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